学院各处(室)、各系(院、中心)、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实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号〕精神,决定成立学院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教师工作委员会
主 任: 黄 冰 党委书记
第一副主任: 罗湘明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 主 任: 熊礼杭 党委副书记
易清国 党委委员、副院长
秦晓晖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邓如涛 党委委员、副院长
唐红星 副院长
胡沁婷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部部长
张奎彦 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处(部)长
王丽娟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委 员:
学院各处(室)、各系(院、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张奎彦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教师工作委员会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安排部署;
2、制定落实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发展规划及组织实施;
3、负责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制度落实、考核评估等工作,研究并完善师德师风表彰激励及惩处机制等重大事项。
(二)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落实学院师教师工作委员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师德师风建设日常工作;
3、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情况总结及通报。
4、负责学院教师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中共湖南潇湘技师学院委员会
中共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O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