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作者:   时间:2021-11-01   点击数:6077



湖南潇湘技师学院 湖南九嶷职业技术学院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规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行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学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维护学院稳定,建设平安校园,确保学院教学、科研、生活正常秩序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积极、稳妥、快速、高效地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为学院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工作内容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本院、本地区甚至全国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危害的,需要立即处置的危险、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和性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分为五大类:一为安全事故灾难,包括学院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二为影响稳定事件,包括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心理问题、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三为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四为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水、地质滑坡、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五为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三、应对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坚持党政共同领导、分级负责原则。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全面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党委书记和院长全面负责学校各类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学院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机构,具体指挥和综合协调处置工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助。

        3.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做到思想重视,警钟长鸣,经常性地做好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加强公共服务、学校管理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尽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并根据应急工作实践不断加以完善。

        4.坚持反应快速原则。完善决策程序,健全监测预报体系,建立快速应急反应机制,构建及时发动和组织救援的人、财、物和信息科技的保障机制、合作机制,迅速控制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尽快恢复正常学校秩序。

        5.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和分类处置、依法办事原则。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判明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快速启动相应处置程序,坚持教育疏导、分化瓦解为主,果断采取处置措施。遇到一时难以定性的问题,以控制事端和稳住局面为原则,防止激化矛盾。

        6.坚持舆论导向正确、公开、及时原则。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满足师生的知情权,正确引导舆论,排除流言蜚语,消除恐慌情绪,确保师生思想稳定。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一)学院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中心

        总   指   挥:黄  冰  

        第一副总指挥:唐海君

        副 总 指  挥:何增明 冯友民 易清国 罗湘民 陈强  谢春江

        成  员:各处(室)、系(部),各部门负责人。

        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指挥中心的任务是:全面负责对事态的判断、形成处置决策,并负责力量的调动和加强与上级及社会机构的沟通联系等。

       (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 指 挥:陈  强

         副总指挥:朱  荣

        成    员:文芳东 周立翔 王建春

        现场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朱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现场处置指挥部的任务是:(1)根据指挥中心的决策,执行现场指挥,直接参与制止和平息事态或现场救援工作;(2)根据现场临时出现的情况,提出现场处理意见,并采取应急措施。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

        1.联络组:党政办公室

        负责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内引外联等工作。

        2.保卫组:保卫处

        及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恶化;做好疏导工作,协助做好规劝等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密切掌握现场动态,疏散围观群众,防止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动闹事;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等。

        3.政工组: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工会、各系(部)

        加强对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和法制观念。组织党员干部、党员教师、年级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之中,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做好教育和疏导工作;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师生诉求的内容等;了解群体性聚集内幕和骨干人员情况,耐心细致地进行说服教育和劝散工作;对师生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快提出解决办法并抓好落实;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研究落实化解方法和加强防范的具体措施等。

        4.宣传组:组宣部

        配合做好参与突发公共事件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学院广播、电视、网络、印刷物品以及对外报道等宣传渠道的控制和日常管理,尤其要加强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及时清除有害信息,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第一时间加强学院所有宣传阵地的管理和监控,牢牢把握宣传的主动权和控制权;指导有关宣传报道事宜,牢牢掌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渠道,研究、确定宣传口径,归口对外新闻发布;及时运用广播、通告等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肃指出聚集闹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讲究策略,注意宣传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注意避免因报道不当而授人以柄;及时与新闻单位沟通,严格新闻单位依法采访师生的审批程序,多做正面宣传与引导。

        5.后勤保障组:后勤处、财务处

        配合学院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将应急资金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并负责安排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所需资金;加强食堂安全管理,提高饮食质量,保证饮食安全;加强后勤服务检查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后勤服务条件,保证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群体性事件期间能正常供电、供水,保证网络畅通;负责应急处置工作所需车辆、司机的调配和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6.医疗救护组:医务室

        及时诊断病例;监测学院人群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处理意见;开展学院健康教育;负责学院常见病和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治;对影响学院人群健康的有害因素进行医务监督,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五、一般处置程序

        (一)初期处置阶段

        1.报告。发现不稳定事端苗头或发生紧急突发公共事件后,发现人或当事人迅速及时报告:可向本部门负责人或保卫处报告,也可直接向学院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保卫处;保卫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分别报告分管院领导或主要领导。对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可直接拔110或120等进行求助。

        2.控制。接报部门或事发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并视情况立即安排先期处置工作:控制局势和掌握情况;向上报告并调集力量等。

        3.启动。指挥中心根据事件类型,迅速召集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启动预案及相应的处置程序。

        (二)中期处置阶段

        1.动态掌握。尽快弄清事发原因,随时了解事态发展,做到上下沟通情况。

        2.研究布置。及时分析事态变化;随时研究对策;制定措施;调动力量。

        3.执行。有关部门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按指挥中心或现场处置组的要求,做到传达到位、人员到位、执行到位。

      (三)善后阶段

        1.总结。事发部门和主要处置部门书面总结事件原因、处置过程、处置结果、教训等;针对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加强演练,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将总结意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处理。指挥中心根据事件的性质、后果、影响等,按职责和责任提供处理意见。学院对突发群体性事件参与者实行跟踪教育,密切掌握骨干分子动态,确保一旦再次发生问题,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对重大案件,根据现场调查掌握的证据,报有关部门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进行处理。对因忽视安全、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给师生造成严重的人身、财物损害的个人或单位,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构成玩忽职守或其它罪的个人,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公布。指挥中心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根据事件的性质,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避免负面信息的传播和扩散。

        4.整改。指挥中心责成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整改;责成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5.存档。按事件类型,由保卫处汇总、整理、归档;重要资料由保卫处送交学院档案馆立卷归档。

六、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增强安全稳定和忧患意识,加强调查研究和情报信息工作,掌握思想动态,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想在前、防在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处理,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国际国内和学院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挑起事端,激化矛盾。

        2.明确职责,忠于职守,一切行动听指挥。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所有教职员工必须无条件听从指挥,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到处置工作中来。

        3.坚持群众路线,注重工作方法,依法办事,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授人以柄,激化矛盾,酿成事端。

        4.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党团员、干部、教师骨干、学生辅导员、学生干部的先锋作用,发现不稳定苗头和出现突发事件,切实做到召之即来,及时做好说服疏导工作,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

        5.对科教楼楼、图书馆、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防护部位,要指定专人守护,防止坏人破坏,确保通讯、供水、供电等后勤保障工作安全运行。

        6.严格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备勤,实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加强责任心,注意掌握外来人员的情况,控制车辆出入,严格出入登记,对可疑人员应加强盘查并及时报告,防止校外人员混入串联或制造事端。

        7.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发现有影响学院安全和稳定的苗头或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果断、妥善应对。对瞒报、少报、漏报或迟报,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按照责任追究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8.冷静观察,沉着应付,内紧外松,不炒作、不纠缠,认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将事件的后果和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决不能被敌对势力插手和利用。

七、几类特殊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一)群体性事件

       1.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现场处置工作,避免形成气候,防止事态扩大。保卫处应及时对科教楼、图书馆、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防护部位加派力量进行守护,所属部门的领导要指定专人守护,防止坏人破坏。

        2.发生冲击办公室事件,保卫处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予以制止,并协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事由,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将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不听劝阻的,保卫处应及时将其移交至公安机关处理,维护学院正常秩序。

        3.发生群体性阻工事件,保卫处、后勤处、党政办公室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予以制止,并积极调查了解事由,做好劝阻工作,将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不听劝阻的,保卫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4.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保卫处、党政办公室、工会、人事处及上访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上访原因,听取上访人员诉求,妥善、及时解决可以解决的问题;对暂时不能解决或答复的问题,要做好解释、说明和说服劝导工作;要负责任地将上访人员带回学院,依规依法及时进行处理。

        5.一旦发生有学生或外来人员蓄意破坏学院基础设施或公共财物时,保卫处应予以制止,并负责调查了解事由,会同学生工作处、学生所在系(部)妥善做好教育工作;对不听劝阻的,保卫处应及时报告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6.在院内发现有学生上街游行的苗头时,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学生所在系(部)应及时予以劝阻,并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和疏散工作。声势较大的,团委应及时指导学生会在院内组织开展形势报告会、文娱活动或观看国家安全教育片等,控制学生情绪,转移学生热情,努力将事件解决在院内,解决在萌芽状态。

        如果学生要求上街游行的愿望非常迫切,劝阻、疏导效果不佳,应由学院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在征得当地政府同意的前提下,可组织学生上街游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团委负责安排游行时间和线路、制作宣传标语、统一口号等前期准备工作;由学生工作处及各系(部)负责游行过程的组织工作,严防在游行过程中发生恐慌和攻击公共设施或街头店铺等恶性事件;由保卫处联系当地公安部门,并协助其负责游行期间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密监控游行队伍,严防突发事故;由医务室负责游行期间的医疗保健工作。游行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来源于学生的,由团委和学生工作处当场处理;来源于外界的,由保卫处报告公安部门处理。

        对非法上街游行的行为,保卫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统一指挥下,联合学生工作处、团委以及相关系(部),采取劝导、阻拦、分割直至强行驱散等措施,果断处置,严防事态恶化。

        (二)敏感时期政治性事件

         1.一旦发现“法轮功”活动,保卫处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做好现场侦察工作,认真收集有关资料、证据(录像、拍照),以备后用;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校园散发的宣传品,要及时收缴,防止扩散,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2.在院内发生学生签名、演讲等宣传活动时,如果属于表达爱国热情或良好祝愿的,应予以充分肯定并加以正确引导,由团委负责组织学生有纪律、有秩序的开展宣传活动,并将学生的爱国热情引导到加强学习、投身祖国社会主义建设、增强国家综合国力上来;学生工作处协助做好人员的疏散和政治思想工作;保卫处负责活动场地及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出现的非法宣传活动或反动言论,保卫处必须做出迅速反应,要及时掌握组织者和骨干名单,并实行人员监控,坚决防止演讲活动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坚决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蔓延;学生工作处和团委以及学生所在系(部)应迅速调查起因,并做好教育转化和思想政治工作,将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不听劝阻的,保卫处应当即采取措施,将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对在院内发现有散发或张贴影响学院安全和稳定的传单或大字报,保卫处应及时收缴,防止扩散,并负责调查取证工作,情节严重的或涉及国家安全的应及时移交公安或国安部门处理。对在校园网上发布有影响学院安全和稳定的不健康或非法信息,由组宣部负责备份并及时清除,防止信息扩散,然后通过网络实名,查出发布人基本情况,交由所在单位做思想教育工作。

        (三)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1.网络出口和核心交换机遭受损坏的,网管中心、网信办应立即到现场查明事故原因并尽快修复或启动备用设备和出口,同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2.光缆系统受到损坏的,立即组织人员修复,并视影响大小决定通报范围。

        3.校园网服务器被人攻占的,立即停止该服务器对外发布信息,恢复正常的信息并查找攻击者。

        4.由于病毒或网络攻击造成网络瘫痪的,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关专业公司保持联系,针对具体情况制定修复方案,并恢复正常运行。

        5.学院主要信息系统受到损害的,立即把有关服务器脱离网络,并查找损害原因,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恢复办法。

        6.对发布、传播影响政治稳定的有害信息,组织人员实行24小时网络监控,并开通网络监控电话,发现学院范围内的电子公告栏、留言板等交互栏目和网站、网页、个人主页上有发布、传播可能影响政治稳定的有害信息,立即予以处置:保存信息证据,删除或隐藏相关信息,以最快速度缩小影响面,并通知相关管理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立即关闭上述有关网络栏目或网站、主页,以待作进一步处理。

        7.对利用校园网传播的小道消息,泄漏的国家秘密,一旦发现,立即保存信息证据,并删除或隐藏相关信息,以消除影响,同时对相关管理部门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按照有关网络信息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8.对利用校园网从事非法网上聚集或其它非法活动的,立即关闭相应网站,并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知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果断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紧急处置,坚决予以制止。

        (四)重大疫情

        1.当外省发生可疑病人或确诊病人时,进入预警状态(蓝色警报)。后勤处、医务室负责密切关注省内外疫情动向,提出有关物资采购和储备的建议,报学院指挥中心。学工处、教务处等部门密切注意学生密集区的情况,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信息。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着手研究限制出省教学(出差)等预案,报学院指挥中心。

        2.当省内发生可疑病人或确诊病人时,进入应急状态(黄色警报)。学工处开始组织实施“日报”制度。保卫处负责实施严格进出校门制度,实施外来人员登记及排查制度。教务处、各系(部)实行严格考勤制度,限制或暂缓外出教学或出差。后勤处负责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3.当市内发生可疑病人或确诊病人时,进入高度警戒状态(橙色警报)。党政办公室启动院内24小时值班,指挥中心或学院党政每周召开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并适时启动相应的隔离观察室等设施。医务室负责公布本市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的名称、地点、联系电话、交通路线,并与上述机构保持联系。后勤处负责定期对宿舍、办公室进行消毒。各系(部)启动严格考勤监测制度。后勤处、教务处、保卫处提出限制出校教学及大型活动的建议。

        4.当疫情在省内暴发流行或市内流行时,进入特级警报状态(红色警报)。保卫处实施严格的门卫制度。学生工作处、各系(部)实施严格限制出校等制度。后勤处根据需要,扩大院内隔离观察室容量,在社会医疗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或有关医学排查,在最快时间(1小时内)报告有关动态。

        5.当院内出现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及不明原因疾病可疑病人或确诊病人时,进入特级警戒状态。

      (1)后勤处和保卫处在上级部门批准和指导下,实行部分或全封闭式校园管理。院内发现相关症状病人,在第一时间内,利用院内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并及时联系上级防疫部门使用专用车辆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治与隔离。

      (2)对受到污染的食品、水源、场所等,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3)组织救治危重病例,尽量避免和减少死亡病例发生。

      (4)发现1例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立即上报上级卫生防疫部门,对其频繁活动范围(所住公寓或班级)进行消毒,对同宿舍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发现2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对相关区域实行隔离控制,学院视情况决定对其班级或相关班级进行停课,直至报省教育厅批准全院停课。

      (5)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迅速查明疫情的致病源,明确疫点和疫区范围,确定病人和带菌(毒)传染源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6.当院内发生食品、饮水、空气、物品、场所污染、中毒事件或疑似污染、中毒事件,进入特级警戒状态。

      (1)学院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立即向上级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

      (2)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对可疑病人进行观察,避免事态扩大或减少死亡病例发生。

      (3)对可疑的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保留、控制措施。

      (4)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开展现场卫生学、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迅速查明事件原因,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5)及时落实卫生防疫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五)暴力恐怖事件

        1.暴力类

      (1)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2)如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应以宣传教育为主,劝说其放弃伤害他人及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

      (3)如已伤及他人,应予立即制止,以抢救伤员为主。

      (4)注意观察暴力组织者的行为、特征。条件许可范围内,当即擒获;如不具备条件,要想办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5)注意收集证据,保护证人。

        2.爆炸物品类

      (1)如发现不明爆炸物,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保卫处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措施,将人员疏散至安全地带,予以保护。

      (2)做好警戒工作,严禁人员进出。

      (3)报告公安机关,请求派人排爆并协助其工作。

        3.投毒类

      (1)如发现是邮寄毒品,应立即报告保卫处,同时,集中所有可能接触到毒品的人在某特定区域,加以保护,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前来检查、检验,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  

      (2)如发现是放置的毒品,应立即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进出,同时报告保卫处,并报公安等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3)查明并切断毒源,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进出。如是煤气泄露,应带上防毒面具进入,关闭阀门,打开窗户通风。

      (4)如毒源蔓延,立即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

       4.纵火类

      (1)立即启动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扑救灭火,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2)保护好现场,引导消防车进入学院,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3)如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立即组织抓捕。

      (4)灭火后,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六)学生人身伤害事件

        1.报告。接报部门根据情况,立即报告医务室、相关系(部)和分管院领导;事态严重的,直接拨打110或120。

        2.先期紧急处置。接报部门根据情况立即(或派人)赶赴现场,安排送医救治,并保护或封锁现场;对不宜搬动的伤者应安排医护人员现场处理;疏散围观人员。

        3.启动预案。指挥中心根据事件类型,启动预案;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及下属各工作组按程序投入工作。

        4.学生工作处、保卫处会同或配合公安、医疗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取证工作。

        5.事发部门负责通知伤亡者家属;指挥中心指派相关部门人员负责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工作,接待地点应安排在院外。

        6.对事故的处置,要根据事故的类型、责任的性质,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七)学生走失事件

        1.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辅导员和系(部)领导。系(部)及时进行调查了解,立即组织人员查找。

        2.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系(部)应立即将情况向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报告,并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3.学院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详尽信息协助找人。

        4.及时查清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八)心理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

        1.认真排查做好心理危机预警工作。针对因心理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重在预防与预警,各系(部)要配合学院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和学院制定的“五早”、“五一”、心理周排查及周报告制度。对学生开展全面、日常的心理排查,尤其是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心理排查。依据排查情况分级、分类处理,并建立心理档案。当发现学生有心理异常且尚未发生危机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学院,协助开展及时的心理辅导、疏导工作,将心理危机处理在萌芽状态。

        2.迅速高效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各学院发现因心理问题引发的突发危机事件时,应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高效的稳定学生情绪,初步解除危机隐患,并将其带离危险环境,收缴其危险刀具。同时及时了解情况、掌控局面,迅速报告学院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协助开展进一步的干预与转介(严重心理、行为异常)工作。发现严重心理、行为异常可能对自身、他人造成伤害的,可以依法采取或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

        3.凡经专业医院确诊为精神病、癫痫病等疾病,不适合在校继续学习应予退学,并由其监护人负责领回;对出现心理障碍、言行异常但未达到退学条件者,要特别加强监护和引导,必要时要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让学生休学治疗。

        4.对患有心理异常、心理疾病经专业机构治疗康复后返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学院要特别加强心理跟踪服务工作,派专人与他们保持联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情况和问题,防止自杀、致伤或致死的严重事件发生。

      (九)自然灾害和重大气象灾害

        1.报告。接报部门根据情况,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和分管院领导;事态严重的,应直接拨打119、110或120。重大气象灾害接到天气预警后,应及时告知师生并做好相应准备。

        2.先期紧急处置。学院保卫、后勤、学工等部门立即安排人员携带救援(医疗)设备、工具赶赴现场,尽可能控制现场局势;进行先期救援或抢修;提供救援所需的水、电、气、交通等后勤保障。

        3.启动预案。指挥中心根据事件类型,启动预案,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及下属各工作组按程序投入工作。

      (十)火灾事故

        1.报告。接报部门根据情况,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和分管院领导;事态严重的,另直接拨打119、110或120。

        2.先期紧急处置。保卫处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就近使用灭火器材灭火,控制火势;同时,调集保卫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等有关力量,携带灭火器材等,展开前期灭火工作;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火场如有人受到围困,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全盘考虑,制定灭火疏散方案。火场扑救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3.保卫处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并安排专人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协助抢救和灭火工作。

       4.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配合医疗部门安置伤病员。

       5.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6.火灾扑救完毕,保卫处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并对责任人依法追责。

     (十一)恶性交通事故

       1.报告。发生涉及学院的恶性交通事故,如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接报部门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和分管院领导。

       2.事发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争取救助。

       3.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八、宣传教育与演练

      1.宣传教育

      认真开展以提高广大师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增强教师和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求助方法。

      2.演练

      学院定期组织广大师生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演习。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应达到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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